智慧路燈
以全島道路為主,依據台北市路燈裝設係依據內政部頒佈「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」、經濟部頒佈「路燈設計規定」及「CNS國家標準」等相關規範之距離架設,並預留網路傳輸線路可提供交通及治安影像傳輸。
再者與既有路燈不同的是需24小時供電,在智慧路燈的六大功能:照明(Lighting)、監控(Monitoring)、追蹤(Tracking)、監測(Sensing)、電錶(Metering)及推播(Delivering),未來將不再只有照明功能,還包含電子圍籬、人/車流計數、追蹤功能(銀髮族、行動不便者、寵物行動追蹤、公車及垃圾車預估到達時間)、環境參數監測功能、各式計表數值上報功能、故障自動回報、政令宣導及廣告等可隨著現況需求調整(增減)功能,發揮智慧路燈的功能及優勢。
「MaaS公共運輸行動服務」串連大眾運輸載具
公共運輸行動服務」系統連結「3U共享運具」與「無人電動車(船)載具服務」串連旅程接駁。
道路管線暨資訊中心
以全社子島規劃為主,將資訊回傳及收集,配合各分區用地使用項目及「智慧無線充電停等區」所需迴路設置。
機制
研擬一套促進社子島智慧交通發展的執行、委託與維運機制,包括擬定智慧交通運輸計畫所需的檢核與規劃程序暨永續維運機制、執行智慧交通運輸計畫所需的績效管考與經費分配機制、委託智慧交通運輸計畫所需的經費編列與發包機制、智慧交通運輸整合應用的通信費率與採購暨補貼機制。
財源
以社子島內發展觀光、農業工廠實作等等,訂定發展目標、組織、機制、經費、期程等,前期爭取政府每年補助智慧交通運輸建置與維護的預算比例,中期以政府補助與發展觀光收入(在地化特色)之比例分配擴建各項智慧交通運輸所需之基礎建設,後期以在地化觀光發展特色為主要收入,讓財源可以循序漸進地穩定成長至自營運,解決維護經費未編列或不足等問題。
維運
由政府統籌相關單位並邀請產業、學術、民間團體等,共同研擬智慧交通運輸技術標準與規範,同步落實標準化與國際化,並排除智慧交通運輸相關標準與規範不足的問題。
商業模式
以產業為主、學術及研究為輔、政府單位列席共同協力研發行銷的運作模式,鼓勵形成聯盟團隊,以國內標竿業績來拓展海外業務;建立區隔系統建置與系統營運的二階段永續商業模式,公私部門的財務責任區隔,以公共利益與商業利益的比重為依據。